目前,除我国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外,其他各国 并没有一部非常正式的儿童化妆品法律法规或强制标准。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儿 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规定申报类别为“防晒类”的儿童化妆品,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当符 合防晒类化妆品的要求,产品配方中应当填报有明确的防晒剂。 防晒类儿童化妆品含有与内容物直接接触的推进剂的,应当在配方备注栏中标明推进剂的种类、 添加量等。推进剂应当符合化妆品原料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其具体使用(如杂质和 质量控制等)应当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 对所用原料有最大允许使用浓度要求的,应当确保该原料在除推进剂外的配方中的使用量符合该限 值要求。不建议儿童使用喷雾型防晒化妆品,如必须使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吸入风险,在使用方法 中标注“请勿直接喷于面部”“请先喷于手掌、再涂抹于面部”“避免吸入”等类似警示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