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济活动的限制。该法第一条中就规定,“对外贸易原则上是自由的”。但在承认这一基本原 (1)保证国与国之间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履行; 害货币和资本的流入; (3)防止或抵消外国采取不符合自由贸易原则的政策对德国的影响; (4)保证德国的国家安全、外交利益,确保德国或欧盟其他成员国的公共秩序和安全, 维护世界和平。 此外,《对外经济法》还做出如下规定:如果生活必需品的国内供应受到危害,可限制有 关商品出口;出于保护国内经济需要,可限制有关商品出口;为保护国内利益,可限制与国外 或保持国际收支平衡需要,可限制非境内人员在德国的资本和货币投放;可限制非境内人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