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扩张政策实施能效 面对新的内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十五五”时期宏观政策取向将保持积极。为促进形成更多由内需主 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财政、货币相关制度建设也应做出适应性调整。“十五五” 时期,财税制度将围绕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建立有助于促消费的税收制度、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三方面内容展开。金融强国建设则将围绕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以及进一步优化金融 机构体系三方面展开。 深化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着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十四五”以来,伴随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大规模减税降费持续推进,宏观税负水平持续降低,由2021年 性提升,财政收支矛盾显现。“十五五”规划明确要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十五五’ 规划明确要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这也成为“十五五”期间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主线。 未来政策一方面将继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合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强化财政统筹能力。 另一方面,或将在保障企业负担前提下适度调整增值税税率,清理整合企业所得税碎片化税收优惠,进一 步稳定宏观税负。 除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之外,构建与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适配的税制体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是“十五五”期 间财税改革的另外两大目标。为满足上述要求,消费税或成为“十五五”期间改革重点。为避免地方政府 鼓励销售行为,当前特殊商品,如烟、酒、成品油、高耗能小汽车消费税或仍归向中央。而面向部分生活 性服务业征收消费税,或将取代当前的服务业增值税并划归地方所有。这一安排既回应了“十五五”规划 中“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改革要求,也契合“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的政策导 向。在税收收益权划分方面,继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十五五”规划再次提出要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预 计在消费税尚未建立且划转地方前,政府将建立按照按消费地而非生产地原则进行共享税分成的配套制度。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