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电价:2008 年金融危机后,美国居民是最主要的涨价承受者 70年代的“石油危机”和 80年代的 PURPA法案(The Public Utility Regulatory Policies Act)奠定了美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础。90 年代东北部高电价与燃气循环联合机组的成熟催化了1998 年美国第一个电力批发市场 PJM 的成立。根据 FERC(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截止 2025 年,美国 24 个州完成了电力系统的批发侧市场化改革,18 个地区完成了零售侧市场化(均存在部分市场化情况);2025 年美国超 2/3 的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剩余地区基本维持了“发-输-配-售”的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3。例如大家常听说的PPA(包括物理类和金融类),对签约两方所在地的批发和零售市场是否受管制就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