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航空工业出版社出版的《GE航空发动机百年史话》(倪金刚编著),①研制 端,军方用户会告诉发动机制造商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例如,在美国空军于上世 纪80年代启动F-22“猛禽”战斗机研制计划时,对配装F-22飞机的发动机提出系列要求,如持续超声速巡航(在不加力的状态下达到马赫数1.5~1.6的巡航速度)、单台推力达到13吨力以上、推重比达到10左右等。同时,发动机制造商是花国家的钱来研发军方 用户所需要的发动机,例如1997年美国空军与普惠签订一份总价值9亿美元的合同,要求该公司为F-35飞机验证机提前研制用于地面的飞行试验的发动机。②生产端,对于军用发动机项目,负责军备采购的部门通常会根据年度采购目标和预算来确定发动机的成本价,发动机制造商则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来确定竞标价格。而对于商用飞机发动机项目,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竞争环境决定的,发动机制造商最初确定产品的销售价通常比起成本要低得多,导致在生产制造环节国防业务的毛利率相对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