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本次《纲要》还就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作出明确指示。总体而言,“内卷式”竞争的综合整治或为破局的关键。概括而言,“内卷式”竞争主要涉及企业、行业、地方政府三类主体,自 2024 年 7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以来,针对企业及行业端的“供给侧出清”及“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相关政策已陆续落地,这也是推动近期 PPI 环比改善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次《纲要》主要侧重于规范政府行为领域,具体提及:一是完善有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优化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生产地和消费地利益分享。此前土地财政一度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随着房地产行业降温,土地财政进入退坡阶段,地方国有土地出让金额占地方财政比重从 2020 年的峰值(约 43%左右)一路下滑至 2024年的 27%,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亟需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予以对冲。目前地方税收收入主要来自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中增值税的央地分享比例为 5:5,这导致税源与税收收入背离,政府的最优解就是尽量扩大生产规模或保护本地企业,从而创造更多的增加值,以增加税收收入。因此,若税制不改且不解决地方政府的考核激励问题,内卷现象也就难以根除,甚至会起到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影响国内大循环效能的反作用。二是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消除要素流通壁垒。本次《纲要》重点提及要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向建立基础制度,同时,明确点出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隐性壁垒。整体来看,“十五五”时期对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政策逻辑已从惩治市场主体的无序竞争行为向重塑激励地方政府行为的制度环境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