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对零售环节征收的含糖饮料消费税收入进行估计(称为“零售方案”):基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的饮料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测算全国饮料总消费支出,以(1-包装饮用水产量占比)作为含糖饮料在饮料中的销量占比,再以可口可乐零售价 3.5 元/500ml、农夫山泉 2 元/550ml 为单价基准,测算含糖饮料在饮料业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接着以含糖饮料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饮料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和增值税适用税率 13%进行调整,得到居民含糖饮料人均消费支出,而后乘以从价税率 10%、20%和 30%得到人均含糖饮料消费税负,最后利用全国人口数得到含糖饮料消费税收入总额。表 7 给出了零售方案下的全国含糖饮料消费税收入(在三档税率设置下,含糖饮料消费税收入对国内消费税收入分别额外贡献 1.3%、2.6%和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