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增量部分归属地方,短期内地方财力改善有限。2019 年提出改革推进方案至今,消费税改革希未实质落地,我们对潜在收入增量进行测算。根据改革推进方案,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消费税增量来自两部分,一是产量效率的增长,二是征收环节后移、税基扩大。1)假设 2025 年消费税同比增长 6.0%(2021-2024 年年均复合增速),则 2025 年增量部分 992 亿元。2)目前消费税约 85%来自烟草和成品油,而烟草生产和批发两道消费税,大概率不在征收后移范围;成品油从量征收,也不受此影响。2023 年除烟草、成品油以外的剩余部分消费税约 2200 亿元,假设税率不变、销量不变,如果税基扩大 50%,增量收入约 1100 亿。由于地方的潜在收入来自于增量部分,以上两部分加总约 2093 亿,2024 年地方一般预算本级收入 11.9 万亿,预计消费税改革短期对于地方财力的提升不大。但不排除未来将更高比例的消费税下划至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