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W 空域管制放开+配套规章逐步完善,助推无人机产业迎新风口。2023 年 12 月,《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发布,原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仅将我国空域分为 A/B/C/D 四类,此次新的空域分类方法对其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且增加了 E/G/W 三个空域,其中G/W为非管制空域,W类空域的飞行要求之一即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2024 年以来,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施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民用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最低性能要求(试行)》先后发布,无人机规章制度不断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