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其预算编制遵循“依法建立,规范统一;统筹编制,明确责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相对独立,有机衔接;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的原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起步较晚,2010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才正式建立。前文提及,该预算的编制由社保经办机构、社保行政部门及财政部门共同推进,因此相比其他三本预算,财政部门对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直接干预相对较弱,在进行财政相关分析时,该预算的“存在感”也没有那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