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基本法规依据,相关征管规则的法治化、 处于持续推进阶段。从立法进程来看,2019年7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 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提出,“财政经济方面,加 快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立法”,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正式立法尚未落地的背景下,现行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诸多征管细节 统一、地区政策差异大、税企争议频发等问题。例如在土地增值税预征截止时点 的认定上,部分地区以“企业符合清算条件之日”为界,部分地区锚定“企业提 交清算申报之日”,还有地区将预征持续至“税务机关出具清算审核结论之日”; 在预征计税依据、红线外支出扣除、尾盘销售税务处理等关键环节,各地政策口 径的差异同样显著,给跨区域经营企业带来极大的合规困扰,也在一定程度上削 弱了税收政策的公平性与权威性,亟须通过专项政策完善加以系统规范。 为统一各地征管执行口径,增强税收确定性,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年11月29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社会反馈意见、借鉴多地成熟征管实践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