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为例,其在 2025年 4月发布公告明确,普通住宅预征率统一为1.5%,非普 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不低于1.5%,由各地市税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并报省税务局备案。 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东北地区(辽宁、 住宅和商业地产则维持或略高于原标准。以河南省为例,其在 2025 年3月发布 的公告明确,将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调整为1%,非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 3%, 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为 4%,体现了对不同项目增值潜力的差异化考量。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