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老龄化趋势加剧的背景下,不少国家通过探索体制转轨、优化政策 举措等方式建立强大的第二与第三支柱,以增强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 和有效性。与强制性第一支柱不同,第二和第三支柱的政策围绕提高雇主 和雇员的缴费积极性展开,养成其退休储蓄和长期投资行为。为此,我们 整理了美国在制度设计、监管框架和政策工具方面的创新实践,以飨读者。 6.1美国养老体系架构 与我国类似,美国养老体系同样由国家、雇主、个人三类主体主导的三大支柱构成。 6.1.1第一支柱一强制性养老金简介 养老金体系,实行现收现付制。目前,缴费率为 12.4%,雇主、雇员各缴纳6.2%,缴费有对应的收入 上限,即收入超出上限的部分无需缴纳社保,2025年 的年收入上限为17.61万美元。 雇员在其职业生涯中赚取积分,积分与收入水平和缴 费时间有关。积分是累进制的,在初始收入水平时赚 17.61万 的收入不获取积分)。退休后,根据积分领取养老 金,体现了累进性。 截至2025年7月,养老金平均待遇为每月2007美元,也就是说美国的第一支柱保障的是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