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成功推进银川市 PPP 规范化债及交投集团隐性债务剥离工 作,连续三年超额完成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对部分政府购买服务、棚改项目 到期贷款本金17.63亿元实施债务重组,稳妥偿还债务资金7.85亿元;调整市本 级支出预算 24.9亿元,重新安排用于化解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老旧小区和城市 特色街区改造、疫情防控、公交成本规制等12个方面的支出。2021年10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 珠塔三个项目存在在建设资金没有落实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或安排财政资金 用于宾馆维修改造和运营等问题,通报指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地区要进一步 强化财政支出约束,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筑牢“三保”(保基本民生、 保工资、保运转)防线,同时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杜绝超越财力安排支出, 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宁夏政府债务主要集中于各下辖地级市,2021年末各下辖地级市政府债务 余额合计占全区政府债务余额的比重为72.08%,银川市政府债务规模最大,已 超越其余4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数,达657.17亿元;同年末,吴忠市、固原市 和中卫市政府债务规模次之,分别为217.25亿元、194.84亿元和187.83亿元; 石嘴山市政府债务规模相对较小,为128.49亿元。从2021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与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倍数水平看,受财力水平及收入结构等因素影响,宁夏各 地级市该指标水平总体较高。其中,固原市该指标为12.32倍,为宁夏地区最高 水平;中卫、石嘴山和吴忠市分别为8.22倍、7.74倍和5.80倍;银川市该指标 相对最低,为3.8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