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实施直接价格补贴的经济体,如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维持固定的零 售燃料价格,政府补偿价格差异,导致财政风险上升。相比之下,马来西亚采用定向补贴的 方法,部分控制了财政成本,但仍然带来了一定的预算负担。 第二组:利用稳定基金以减轻价格波动的经济体,如泰国和越南。这些国家利用油价稳定 基金来平抑价格波动,并部分限制全球能源价格的传导。虽然这种方法提供了更大的灵活 性,但如果全球油价长期维持高位,仍可能带来财政风险。 第三组:在税收措施的同时提供定向支持的经济体,如菲律宾、柬埔寨和老挝。此类政策强 调对受影响群体的减税或定向援助。最近,越南(2026年3月)对某些能源相关的税费进行 了临时减免,包括部分消费税,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4月15日。 总体来看,大多数东盟经济体已尝试减缓全球能源价格向国内消费者的传导,反映出在保护家庭 购买力和维护财政可持续性之间的权衡。 。泰国和越南依赖于稳定基金,导致适度的财政风险,但如果高能源价格持续存在,风险将增加 ,菲律宾、柬埔寨和老挝则更依赖基于市场的定价机制和税收措施,因此财政补贴负担较低,但 能源价格对消费者的传导程度较大。